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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领导不给经济补偿怎么办?

2022-07-24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以下情形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4.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从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因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7.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合同解除后,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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