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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对于公积金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实践中...
当事人双方仍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仍存在的资金总额和各方分割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名下公积金数额不均等,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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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一般采取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在工作时由个人和单位共缴纳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就公积金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方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由于住房公积金不是现金和使用受限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以上所说的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帐户中提出的,也就是说资基金没办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 对此,应当采用经济补偿的方法进行分割,也就是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帐户上的资金数额进行累计,对属于要求分割一方的数额以用现金补偿,不需要动用帐户上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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