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是直接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有证明按月领取工资,按时出勤即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两者有差别。...
(一)土地确认权整体确认家庭对于土地等资源资产,应着重抓住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权登记证的非经营资产,着重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现将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在2017年(含2017年)前实现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7年前未实现获利的,自2017年起计算优惠期,享受至期满为止。二、本通知所称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14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5.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6.具有与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三、本通知所称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14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或专用设备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5.具有保证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或专用设备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6.具有与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或专用设备生产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或专用设备的范围,分别按照《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附件1)、《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附件2)的规定执行。四、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按照本通知及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的规定,凭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省级相关部门证明出具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确定。五、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并补缴存在以下行为所属年度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2.有偷、骗税等行为的;3.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4.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六、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其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暂停企业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有关条件复核。七、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等依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其他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八、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奉化区政府谋划东、中、西全方位的快速路网。结合城市总规调整,将东侧鄞州区的世纪大道高架南延至奉化四明路,将西侧海曙区的秋实路快速路南延至奉化西环线,与中间的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形成“川”字形的南北向三条快速通道,构建奉化与宁波主城区东、中、西全方位对接的快速路网。将奉化西环线向北延伸至海曙区鄞城大道最终与秋实路对接,已完成初步线位方案研究。“一横”为四明路东延,起于现状四明路与东环线交叉口,终点与 S203省道相接,实施里程约10.5公里,已完成立项,同步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相关准备工作。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理赔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要求理赔相关当事人提供证明资料,应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不得随意增加证明事项。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确需相关当事人提供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具的,保险公司应主动考虑要求其提供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替代,严禁刁难相关当事人。并且,保险公司要在全系统内对不合理证明资料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并坚决予以杜绝。要重新审视和评估现行理赔制度、流程、手续,修改和清理其中不合理、不必要的环节,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理赔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保监局进一步加强保险理赔服务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分类监管。对自查整改不到位、理赔投诉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公司严肃问责,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着力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投诉中涉及的理赔服务问题,不断提高行业理赔服务水平。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90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1,438人已浏览
8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