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文件或者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对房地产登记簿进行记载,并永久保存。房地产...
以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终止的,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注销房地产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明;(三)房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异议登记申请的当日,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或者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的,异议登记失效,由房地产登记机构予以注销。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仲裁或者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的,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交有关受理通知书。诉讼、仲裁或者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结束后,有关当事人可以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更正登记或者注销异议登记。异议登记被注销后,原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因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征收、收回、没收等行为发生变更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将变更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换领房地产权证书。
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五)根据登记技术规范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33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3,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