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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是国家专营的商品,未取得资质进行的生产销售行为属于非法行为,根据情节会给与行政或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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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无法计算货值金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1、生产伪劣烟用烟丝数量在1000公斤以上的; 2、生产伪劣烟用烟叶数量在1500公斤以上的。 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企业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你的情况涉嫌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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