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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东省居民可以在广东省办理港澳通行证,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广东省公安厅出...
可以先肯定地告诉你,如果你们有其中一方是广州户口可以,双方都不是广州户口就肯定不行,只能回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属地区县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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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新办结婚证,不是补办,结婚日期就是新办的登记日期。
如果另一半户口所在地在义务就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在本地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结婚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五十五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离婚证后,自双方签收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1、可以在广东领,也可以转回老家领。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9条和第32条规定是可以转移的。省内的和同城的,按各省规定办。医疗保险的转移办法因今年7月1日起才能进行转移,具体办法不详,所以最好咨询当地社保局,他们的解释最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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