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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短期借款利息核算,其利息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算,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是按季结息的,则每季度末20日为...
应付利息在借方就表示,负债的减少了。“利息都已经计提出来了”这话有问题,你现在的分录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这才是计提。 如果支付利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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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在借方就表示,负债的减少了。“利息都已经计提出来了”这话有问题,你现在的分录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这才是计提。 如果支付利息分录则为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好好理解一下。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每期借款利息=本金×相应期限的利率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利率)期数-1]
一、利息的支付时间 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起支付。 二、利息的入账时间 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三、利息费用的核算科目 1、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 短期借款利息一般计入财务费用,利息预提的,应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利息直接支付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四、借款利息的计算 借款利息由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和借款时间三个因素决定。目前银行通行的计算方法是将借款本金额与借款占用天数结合计算计息积数,再与利率相乘计算出利息。 具体方法是:确定期末(月末、季末、年末)月份某日(通常为21日)为固定结息日,自起息日或上一结息日至本结息日前一日止为一计息期,将计息期内累计的公历日数,乘以计息期期间企业占用借款本金的金额,便是计息积数;如果借款本金在计息期内有增加或减少,即分阶段计算日数,变动当日包括在变动后的时段内,各时段累计日数分别乘以本时段的借款本金占用额,然后相加即得计息积数。计息积数除以月平均日数30天,再乘以月利率,即为该计息期的借款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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