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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短期借款利息核算,其利息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算,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若是按季结息的,则每季度末20日为...
对于长期借款利息核算,银行一般都按年计息,也有的按季计息(如技术改造贷款等)。按年结息的,每年9月20日为结息日;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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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个人借入的贷款在短期借款中核算的一些债务相关概念: 债务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的行为。而个人债务利息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及其约定利息的法律行为。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一、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得将本期成本列入下期成本,也不得将下期成本列入本期成本;二、已完工程(或产成品)成本与未完工程(或在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将未完工程(或在产品)成本计入已完工程(或产成品)成本,也不得将已完工程(或产成品)成本计入未完工程(或在产品)成本;三、成本核算对象和项目之间的界限: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不得互相混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凡能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按对象列入成本;不能直接列入的费用以及管理费用,应按规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摊。成本项目必须划分清楚,不得串项。
企业借入各种长期借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转销的利息调整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归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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