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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按异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
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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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1)发票人应当发行已发行内容完善的可直接支付现金的支票丢失或被盗等,发行公信或相关证明书,填写双联丢失申请书(可以用收据代替),按下预约银行的签名样式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丢失。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收到的可直接支付现金的支票丢失或被盗等,发行公信或相关证明书,填写两连丢失的支付申请书,收款人签字证明书后,向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丢失的支付。其他相关手续是一样的。同时,根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票据丢失后3月内,票据丢失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背书转让的票据;待票人在票据被盗、、丢失或消失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中,应注明票据类别、票据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的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丢失的情况,同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属于丢失的票据所有者,有权提交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丢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丢失前由支付银行支付的,所有损失都应由丢失的人自己负责。
不严重。已作废的发票已然作废,遗失无须挂失。 相关规定如下: (一)丢失.被盗发票报告。 纳税人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发票受理单位报告,收到《发票丢失声明申请审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声明》发行登记表,《发票丢失声明申请审查表》不能完全记录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填写后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二)受理.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发票受理岗核对表证资料后,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有关资料转交有关发票管理岗,分别作如下处理: 1、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将《《发票丢失声明》发行登记表》和《丢失登记申报费》一起邮寄中国税务申报公司,在《中国税务申报》中公开声明无效 2、丢失.被盗普通发票的,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开声明无效。 (三)验销发票。 纳税人公开申明作废后,持刊物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发票管理岗验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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