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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第二,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
属于小产权房产,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详谈电话联系。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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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法律保护。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国家明令禁止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土地。 至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同村)转让,并征得集体组织同意的,则另当别论。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1、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的,需要经过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进行规划,然后,再逐级报请乡镇政府、县级政府审批。 2、未经当地规划部门规划许可的,属于违法建筑。 3、虽经过规划部门规划许可,但未经县级政府审批的,也属于违法建筑。 4、即使即经过规划许可,也经过政府审批同意,但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出售,不能出售给外村村民。出售给外村村民的,买卖关系无效。
1、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有效。农村自建房是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经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部门依法批准可以在本村农户之间进行买卖和流转,通过发放相关证件依法进行产权变更。 2、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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