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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慢性疾病报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2、治疗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内住院...
特殊慢性疾病证办理流程如下:1、参保人持半年内疾病相关检查和住院相关材料到鉴定机构申请;2、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患者开具特殊慢性病申请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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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哈尔滨市XX没有查询路径的备案,建议您可以拨打:12333查询。
上面是这是重庆社保网你可以点开看看,下面是我帮你查了一个大概流程。办理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保证; 3、《重庆市基本医疗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 4、两张1寸近照(一张贴在申报表上、一张用于分中心做特病证); 5、单位签字盖章申报表; 6、与申请特病病种相关的原始门诊病历; 7、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 8、检查资料的原件和原片(如CT、MRI、冠状动脉造影)。【注意】:1、申报人员应在每月23—24日拨打参保医保中心电话或直接到单位或医保中心了解检查医院的地址及检查日期,并在检查当日8:30准时到达指定医院;2、申报人员在检查当日应带上所需资料,申报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的参保人员需空腹前往医院进行检查(自备早餐)。【检查费用报销须知】:1、请自带检查所需的费用。对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先由病人垫付,符合特病准入标准的检查费用纳入门诊支付范围,不符合特病准入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申报人员自己承担。特病申报人员来院检查所发生的与特病检查无关的费用(如交通费等)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2、申报人员于检查后5个工作日,自行前往检查医院医保办咨询检查结果、领取检查报告。申报合格的人员于检查后的10个工作日,凭身份证、医保证到申报特病的区分中心领取《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济南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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