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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如今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如今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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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叫同居,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1991年我哥20岁时“娶”了我嫂,当时她才15岁,两人无法登记结婚。后来人口普查时,我哥在户口本上加上了我嫂的名字,明确两人是配偶关系。现在嫂子长期不回家,请问我哥想和其他人结婚,怎么办?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1994年以前我国法律还承认事实婚姻,当时你嫂子还没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能构成事实婚姻,后双方也没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但在户口本上确认了双方是配偶关系,对你哥重新结婚构成了障碍。你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并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理婚姻登记。
不承认。19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在一起生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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