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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
定金有证约的功能,即证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成立的作用。由于债权的转让而使约定的债权债务实体发生了变化,虽未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改变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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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债权债务一般可以转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移交给第三人。第三应当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包给第三方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包给第三方。 禁止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重新分包承包的工程。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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