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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把员工辞退了,员工可以根据不同的辞退方式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其他非本人应得的是可以不要的。根据不同的形式辞退方式单位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
从您提供的信息看,不能认定单位已将你辞退。你可要求回单位上班,如单位不同意,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除以下情形外,在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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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使用者根据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工人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工人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辞退员工的赔偿: 1、员工有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无需赔偿; 2、员工因无法胜任工作等原因而被辞退,如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的,无需赔偿,否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工作了15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3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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