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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工伤医药费报销时间有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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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进行工伤申报。超过这个时间,单位就无法申报。但员工在单位不申请工伤情形下可在一年时间内进行申报,为此你要把握好时间。另外,申报工伤关键在于证据,第一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第二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需要单位的证明以及在场证言等材料。
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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