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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
到期了重新承包的会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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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个户口内的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合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就是说,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当家庭中某个成员去世,该家庭内其他农业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去世人的承包地,由其他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继续承包。但当家庭中农业户口成员全部去世,刚承包的土地不允许非农业户口成员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特殊情况为: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非农业子女也可以继承林地承包合同。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由于中国土地实行的是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如果有继承人,一般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无人继续承包,经村委会决定,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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