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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最多出几个人的名字没有限制。笔者曾经见过有一套房子,是19个人共有的。然后卖房的时候,也没有做售房委托公证,就在房管局的过户大厅,卖方...
房产证上减名字,就是说要把你的这部分产权转给他人。这种情况要按买卖房产办理,同样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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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加名新政策为: 1、买卖双方提供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产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房屋产权共有人。 2、购房者到房产委托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产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受赠者为房屋共有人。 3、夫妻双方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与赠与情况下房产证加名字需要的手续大致相同。
我住在湖南省湘潭市,是一个五岁幼儿的母亲,还过两月小孩就要上学了,想给小孩改个理想的名字,因为与我儿子不同姓但同名的太多了,类似于几十年前的“建国、建平、国庆”一样。最近找到当地派出所,却不同意。说湖南省公安厅今年四月份下了个内部文件,内容大概是除了能在当地找到十个同名同姓的、侮辱性名字等九个原因可以改名外,一律不得改。请问有这个政策吗?为什么我在网上查不到?这是不是与公民姓名权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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