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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
1,首先来说,首先确定你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一个什么样的协议,如果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协议,还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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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立法指出,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个条件的,成立事实劳动关系。 大学生在从事兼职劳动的过程中,多数情况下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劳动合同,要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大学生可以通过工资条,考勤表,工作服等完成举证。然而由于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的缺乏大学生往往不重视证据的保存或者由于工作的临时性特点根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兼职大学生要想主张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必须做好证据的保存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以下六种类型的争议,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以上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于部分特定类型的劳动争议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曾经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性质上已经转变为普通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的劳动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相对接的工作模式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对于案件当事人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访中心就社会保险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双倍工资的给付、拖欠劳动者工资、加班费等情况达成调解协议,请求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的,法院在审查自愿、合法性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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