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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时间累计计算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
劳动者累计病休的医疗期计算周期应从劳动合同履行之日开始计算。例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自劳动合同履行之日起六个月的周期内累计病休满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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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年休假,可以主张最后3年未休年休假补偿。 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一般在当年度安排,最多跨一个年度安排,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只有最后三年年休假还在仲裁时效之内,劳动者主张补休或者经济补偿可以获得法律支持。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不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一)连续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累计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退休工龄是累计计算,是根据自己缴纳社保基数额度,缴纳社保年限和当地上年社平工资计算的,缴纳社保基数越高,缴纳社保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现在的退休工龄工资实际以养老金的形式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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