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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
一、条件:(一)公民死亡,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应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死亡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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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其父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注:一家三口除了有市内户籍和“新三区”户籍的人之外,其余都要有2017年5月31日之前下发的居住证。例如,如果居住证的上时间是6月1日,则无效!) 2.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3.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石家庄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注:有营业执照的经商人员是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的~但是注意时间!) 5.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入学)。
(一)购房落户条件 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 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员(指取得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 购房落户应为在我市市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其建筑面积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地下室、车库面积。 对拥有共同产权的商品住房,如共同产权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购房落户条件,办理在济落户;如共同产权人一方系济南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不再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迁济落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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