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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劳动合同正常终止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公司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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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终止的,则可以要求给予补偿(不是赔偿,因合同到期单位终止是合法的,具体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2、具体补偿标准是工作一年或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予半个月的工资补偿。但08年前的,则一年或不足6个月的都是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3、工资是指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4、以前的合同、奖金、社保等可能已经难于追溯,一般是一年有效。具体的也可咨询一下当地的仲裁员或劳动大队的相关人员。5、另外再说明一下,工资是指工资条中的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基于公平原则,您应赔偿单位招录您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对此问题,原劳动部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另外,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您的档案和户口,此举乃违法行为,建议您与公司交涉或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或立即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从您叙述情况来看,仲裁时效可能有点麻烦),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一定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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