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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应先到公证机构(公证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再到房产交易中心(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有遗嘱的,到公证机构(公证处)开...
这个可以直接诉讼确认房屋产权,再根据产权确定的情况来办理诉讼过户也可以的,银行卡的问题可以再办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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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5,比例上,房产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遗产部分,由老伴、儿子、两个女儿协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首先,两老人再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子儿媳把房变更到自己名下应该是做不到的。(房屋管理局工作事故)两老人可以到房屋管理局要求纠正错误,撤销错误房屋权属变更。房屋赠与权属变更: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申报材料:房屋权属证书,房屋赠与公证书,评估报告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的书面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1、请问该房子是你奶奶自己的房产吗,还是你爷爷和奶奶共有,如果是你爷爷奶奶共有的话,属于你爷爷的部分是应该进行继承的,即该房子你奶奶只有一半的处分权,你姑姑即使有你奶奶的同意,房子产权的变更也是无效的。 2、至于遗产公证,如果你奶奶改变主意,完全可以再做一份遗嘱公证,后立的公证遗嘱替代了先立的,你姑姑的那份遗产公证就无效了。但首先是变更房产证,因为现在登记的产权人是你姑姑,否者做不了公证。此问题的关键还是主张你姑姑的擅自变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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