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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我国删除了奖励晚婚晚育夫妇的规定。也就是说,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晚婚晚育夫妇将不再有晚婚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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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期取消了。晚婚假已经于2016年1月1日取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享有相应的假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且我国目前的生育政策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国家规定晚婚假期被取消,最新的结婚假期根据《国营企业员工关于结婚假期和旅行假期问题的通知》,员工本人结婚时,根据具体情况,由本部门行政领导批准,适当给予1~3天的结婚假期。
已经取消了。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则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修正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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