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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几种情形不的施行强拆: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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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强拆的情况有: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不得强拆,经依法裁决并由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的除外;未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强拆;未经行政裁决的不得强拆。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强制拆迁:1。未经裁决,不得进行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照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房屋、周转房屋的,不得进行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4、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人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公证部门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和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公证。
被征收入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在补偿决定规定的行政诉讼期限内仍无法定权利人依法主张权利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决定对被征收入予以补偿。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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