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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子的交强险没到期,有单子的话,带着单子到车管所让他们给你弄一个就行了。如果已经到期了,你就重新交好之后再拿着保险单到车管所办理。...
1、若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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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汽车所有权转移的,必须办理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立即向买方交付车辆、车牌和车辆法定证明书、证明书。否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若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这种情况,是可以不办理交强险的过户。2、若没有交强险没有“随车”原则,即不会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的话,就需要及时办理过户,新车主在进行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定不要忘了将交强险更换到自己的名下,以防止日后理赔上的麻烦。3、交强险过户需要哪些资料(1)卖方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复印件(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6)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市场或经纪领取)(7)机动车到场《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第二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二《》;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五养路费缴付凭证;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七车辆保险单。
其实不会有什么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是说明了交强险真正的含义是针对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而不是针对人的。可能做保险的会告诉你变更手续啊什么,其实没有必要,你只要搞清楚该车在那个公司投保就行了,留个保单复印件更好,等到期了你自己再买交强险,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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