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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反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是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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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障,会损害员工的劳动权利。员工一旦在工作中受伤,可能会影响工伤鉴定,甚至伤残鉴定,因为没有社会保障。用人单位不为您购买社保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督部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条例》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职工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单位上月缴纳金额的110%确定应缴金额;上个月没有缴费金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相关情况确定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并告知逾期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隐瞒、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其员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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