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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确权共有人重要。 2、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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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发布的确权政策来看,土地确权和土地调整并不冲突,但是不排除地方在实施过程中,为了控制“为了确权而拿地”的问题而实施确权期间不调地的相关政策。因此能不能分地确权还得看你们当地的政策。但其实抛开上述“不得调地政策”这个问题来讲,农村无地人员要想按照家庭承包的方式重新分到土地其实也是挺难的。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影响:1.农村机动地越来越少;2.主动退出承包地的农户少,没有多余的承包地分配;3.二轮承包后需要分地的新增人口很多,能够分到地的概率小;4.重新分地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2/3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才行。而在现在实施的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下,大家都知道拿到确权证的重要性以及今后还可以享受延长30年的承包新政策,那么你想要分地,别人也想,而能够分配的地太少,想分地的人又太多,一个村子里面复杂的人情关系自不用多说,能分到地实在是难。但是既然家庭承包方式难以承包到土地,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其实这次土地确权,虽然大头是家庭承包地的确权,但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也是可以依法进行确权的。而现在村里荒山、荒地、荒滩等土地也比较多,你不妨尝试下通过公开协商、拍卖等方式去承包下这些土地,其在承包年限上也不会很短,你们可以自己协商,另外,这些四荒地现在的用途在政策上是比较放开的,适合做的农业项目也更多,承包下了土地确到了权,一样可以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抵押等业务的。
一般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第一、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土地,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参见《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二、农村宅基地是确权只是确使用权,宅基地的适用对象仅限集体成员,虽然国家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合法的流转,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并且转让者不能再被批准新的宅基地。参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非耕地不属于自己,属于集体用地,只有使用权。非耕地,包括三个方面: 1、农用地中的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 2、建设用地; 3、未利用地,所以从上得知,非耕地包括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 4、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具体政策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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