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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分手,彩礼一般应当返还。虽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较长或已育有子女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实务中,法院一般认定给付彩礼...
就彩礼范围而言,凡能够衡量其价值的实物亦得包括在内。 就彩礼返还的标准而言,应当考虑如下几种因素: 一是双方是否同居共同生活。凡未同居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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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先达成一致。 对于这个结婚的彩礼,小两口首先要达成一致。到底要不要?要多少?有什么特殊讲究吗?等等这些问题最好先达成初步一致,然后再和双方的家里人商量。如果小两口分歧很大,没达成一致,那么就别急着跟家里人说!等什么时候心平气和了再详谈! 看重情而非“礼”。 愚人我觉得这结婚的彩礼,可有可无,可大可小!它就是个附属条件,可以为你带来喜庆的氛围,但不能成为你感情走向的决定性因素。到底要不要和对方这个人结婚,要看TA值不值得在一起,要看TA爱不爱自己!如果不爱自己的话,彩礼给的再多,也不能进入婚姻!相反,如果对方很爱自己,彩礼即使少或者没有,也无所谓! 尊重双方老人。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但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事!对于这个结婚彩礼这事,一定要充分尊重双方家长的意见!谁养子女都不容易,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情,就哄抬彩礼,那这其实不是真正的孝顺!父母都是想让子女过上幸福的生活,为了彩礼而闹不愉快,非常不值得! 不埋怨、不意气用事。 如果彩礼的问题,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那么应该私底下继续耐心地商量做工作,而不是意气用事。千万不要相互抱怨相互埋怨,这对感情的杀伤力非常大!本来在很努力地解决这个问题,一听到对方的埋怨,浑身就没劲儿了!所以说,小两口应该抱团取暖,而不是相互拆塔! 不要在乎外人的议论。 有的人要高额彩礼的原因之一是面子,亲朋问起时脸上倍儿有光!其实这种想法非常错误!结婚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幸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管外人如何评论干什么!不能说按照别人的议论而生活吧!再说了,彩礼再多婚后生活不和睦整天闹家窝子,也会被别人戳脊梁骨的! 换位思考,理性对待。 婚礼,是对自己恋爱过程的一个最好交代。应该倍加珍惜,谨慎对待。对于结婚的彩礼,应该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多为对方考虑考虑。想要婚后日子过得更红火热闹,还得靠两个人的共同努力,而不是那区区几万元的彩礼钱。
在一些地区,男女双方确定关系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会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的诚意。因此,如果一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的,为了与对方结婚必须给的钱,就属于彩礼钱。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的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解决彩礼纠纷时,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的请求。而给付彩礼后办理了,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我国不承认订婚,既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婚约订立后,只要一方作出解除的意思解释,婚约即告解除. 至于所谓的彩礼应该注意三个问题:1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2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增与人折价补偿3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增与. 你要自己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倘若对方纠缠不清则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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