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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岸线使用人不得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和用途。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批准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港口岸线使用人不得擅自转让港口岸线使用权...
丁自勇律师意见: 1、你们所面临的是复杂的国际海运方面的问题,建议你们与律师约谈; 2、从你的表述来看,你们的责任是不大的,关键是看你们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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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 1、船舶碰撞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设施或其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其他船舶碰撞纠纷。 2、船舶浪损赔偿纠纷。 3、船舶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赔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八章审判程序 第二节审理共同海损案件的规定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就共同海损的纠纷,可以协议委托理算机构理算,也可以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海事法院受理未经理算的共同海损纠纷,可以委托理算机构理算。 如果您对船公司认定的共同海损持有异议,首先您可以与其协商确定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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