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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房地产怎样进行抵押合同公证 (一)抵押权人(金融机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订立,应该严格审查房产证的共有人一栏的内容,如果房子有共有人,没有共有人的同意,所有权人设定抵押是部分无效的; 二、抵押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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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无效的条件: 1、主合同无效; 2、当事人没有签订抵押合同的资格; 3、抵押合同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 4、抵押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些情况下可要求定金双倍返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房地产(期权)抵押合同公证(一)抵押权人(金融机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件;3、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书;4、签署合同所使用的公章印鉴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签名样式;5、《抵押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文本。(二)抵押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抵押人为自然人(1)《房地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2)本人身份证件(如系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及其同意抵押房屋的证明);(3)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2、抵押人为法人(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3)法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董事会决议);(4)《房地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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