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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是指判决拘役一个月,缓刑考验期两个月,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
因为涉嫌犯罪的,经过检察院的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其逮捕的期限是两个月,侦查机关在两个月内应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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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法律程序: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填写《请求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办案人员应当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应当审查,检察长应当决定送公安机关执行;紧急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先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当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压指纹。如果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压指纹,执行人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拘留前首先对案件进行调查,依法传唤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检查,扣押最后进行鉴定的过程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二)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三)检查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4、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四)扣押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的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2、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应查点清楚,当面开列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3、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做他用,经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五)鉴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和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我们刑诉中有个一疑罪从无的原则,凡事都是要根据证据说话的,行政处罚中也是这样的,没有证据证明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就不可以将当事人拘留,否则就是属于在执行公务上的失误,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一般情况刑事拘留或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就是按刑事追究程序的起点,刑事程序一般从立案到法院一审审理一般至少得四到五个月,家属要紧跟各办案机关的程序,以免因跟不住,导致家属对案件进展一无所知,案件审理完了,也不清楚,同时家属也要认识到刑事案件拖的时间比较长,要耐住性子,稳住好情绪,着急上火也于事无补,再回到案件中,如被逮捕,家属就要更重视了,这说明公安机关不但按刑事案件立案了,而且,公检两家已对基本案件事实达成一致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时根据犯罪事实、支持犯罪的证据及各种犯罪情节予以综合分析判断定罪量刑问题,如家庭条件允许建议你请一名律师,会见一下当事人,使其知道已为其请律师辩护了,你其在看守所中可以得到一定的安慰和法律帮助,同时最重要的就是应当在法庭上找到对其有利的可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和证据,以最大限度保护其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你们作为家属最想达到的效果了,是不是,如果家庭条件不允许,无法请律师辩护或帮助,在辩护阶段也要努力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维护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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