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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后是不能反悔的,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情形出现。法律规定,公证是国家通过行政行为对一些行为或事项进行官方认证,是具有非常...
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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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像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有其特殊性,带有更多的感情色彩。离婚当事人只有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协议,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才能请求进行变更或撤销。所谓欺诈,是指夫妻一方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做真实情况来表示,目的在于使他方发生误解,并进而作出迎合性意思表示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夫妻离婚如果房产是属于共有的,那么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需要对这样的房产进行分割。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涉及到产权的变更,即从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下就要征收印花税。通常是按照产权证载明的价值,征收0.5‰的印花税。
房地产公证后不能反悔,但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并予以公告,公证自始无效。 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协议的公证只是为了增强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不是离婚协议的必要程序,也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律要求。一旦离婚协议得到公证,其真实合法性就得到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应更改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双方应将重新签署的离婚协议按照第一次公证程序到公证处再次公证,方可生效。自行更改或重新协议的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但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反悔的一方坚持变更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变更由人民法院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只是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以公证的形式确认的,没有直接执行力。离婚协议必须在离婚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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