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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向公司借款,不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都应当有正当理由并按时还本付息。如果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向公司借款长期不还,就涉嫌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
法人向借款会有风险吗?下面我为大家做简单解答。任何人向公司借款,不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都应当有正当理由并按时还本付息。如果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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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风险在于当员工无法偿还借款的时候,企业应当采取何种方式要回该笔资金。 先重点看法律结构。 员工向企业借款,双方达成合意,且法律地位平等,视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是出借人,员工是借款人。借款合同成立,员工负有还款义务。 借款原因基本分为两种: 第一,基于职务、工作需求而产生的借款。例如前面提到的出差、举办企业活动的情形。 第二,除第一种情况以外而产生的借款,例如,员工向企业借款用于个人消费。 不论是何种借款,都离不开借款关系,这个借款关系区别于劳动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这样就造成了一旦员工不还钱,企业难追讨的不利局面。为何,因为这是民事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大相径庭。如果发生争议,不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追讨资金。即使能够追讨,也将花费高昂的成本。 有人会提出,直接从员工工资抵扣,可以么? 答案是,做技术处理,还是可行的。 首先,既然双方成立了借款合同关系,那好,在设计借款单时,增加争议处理的约定:双方就借款合同发生争议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双方就借款合同发生争议的,向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处理。 到这里其实还没有结束,因为你只是约定争议处理的机构,而并没有对款项的抵扣作出约定,当然,就凭一张小小的借款单,是不足以写下这么多内容的。 其次,在劳动合同或者在合法的财务制度下,应当约定,当员工向企业借款不能如期归还,造成损失的,企业有权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有额度限制,根据规定,扣除的比例不能超过员工工资的20%
法人向公司借款的风险包括下列方面: 1.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2.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任何人向公司借款,不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都应当有正当理由并按时还本付息。如果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向公司借款长期不还,就涉嫌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另外,法定代表人从公司借款应认真开展日常税源管理和检查,对其相关所得依法征税。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从公司借款涉及税务风险:法定代表人从公司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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