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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已经审结案件按照旧法继续有效,没有审结的案件适用新的司法解释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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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从轻情节包括未成年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教唆他人犯罪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功的司法解释包括:赔偿被害人的损失、退赃、被告人认罪、被害人有过错、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抢救被害人、初犯和偶犯、发生在近亲属之间的犯罪、一贯表现、自动投案、被害人宽恕。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九条是关于生效要件的规定。第五种情形是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外的不违法的支付方式,因这社会在发展谁也无法预测明天会有什么样的支付方式出现,就像以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的都符合本条规定《最高院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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