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财产保全冻结担保人的银行账户。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2013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 2、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3、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 4、如果担保人不还,银行可以对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时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冻结。
债权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责令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831人已浏览
5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