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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拆迁人支...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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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条款采取举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向法院)等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1、不知道你要解决什么问题;2、如果想到相关部门查找当年文件,如果文件还在一定可以找到,就是要耐心。如果文件没有了,没有任何办法了。3、我认为那些文件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如果你陈述属实,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拆迁后二套房产属于你们父母的共同遗产,没有遗嘱由你们兄弟姐妹共同均分继承。
面对房产纠纷很多人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只是有些房产纠纷法院判的份额可能是一人一半,而房子只有一套。这个时候该怎么执行呢第 一、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第 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执行包括以下原则: 1.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3.协助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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