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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金融机构在办...
当事人收到假币之后是应当去银行上交的,但银行不会使用真币对当事人受众的假币进行交换。根据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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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纪念钞是完全可以按照其面额正常流通的,可以去银行换人民币。2000年100元龙钞价格年100元龙钞毫无疑问乃是诸多纪念钞中精品的精品,它是我国人民币发行历史中的唯一一款塑料连体钞。它的尺寸大小为16.5*8cm,它采用的是单字冠、八号码的方式呈现的,它的对应面额为100元,正式发行的时间在2000年11月28日,它的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在它的正面位置融入的是北京九龙壁升龙,在背面位置融入的是中华世纪坛,整体的色泽呈现出橘色。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虽然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这个暂行规定也明确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的剩馀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更重要的是,这个暂行规定规定的赔偿是以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使用者带来经济损失为前提,所说的劳动者本人的原因是指劳动者故意给使用者带来的损失和重大过失。如果收银员对收到假币,既没有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那就不应当承担收到假币的责任。
作为普通群众,如果误收假币,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当看到别人持有假币时,也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明知是假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涉嫌使用假币罪。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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