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于2010年2月10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
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是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必须有两人以上。必须注意的是,这是对行政复议机构人数上的要求,而不是行政复议机关。虽然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是行政复议机关,但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是由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完成的。当然,为行政复议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行政复议人员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责任。
对于税收行政复议条件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7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