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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用,一般是招标人需要写报告给上级监管部门(即招标文件备案部门)申请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取得上级意见后,在进...
甲方质疑中标后有用,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甲方提出质疑的,应当向招标文件备案部门报告,申请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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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用。一般是招标人需要写报告给上级监管部门(即招标文件备案部门)申请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取得上级意见后,在进行下一步(根据上级批复或指示,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公开招标的都需要公示。 1、政府采购项目流程操作规范性是有保障的,所以质疑只能是在公示期间提出。可能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你沟通时疏忽,不知道有质疑。 2、质疑供应商不可能看到你的投标文件,但其对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有一定了解。所以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质疑。 3、甲方或评标专家泄露评标信息的情况很少见,如被发现处罚很严重。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质疑后,应当组织专家对评审过程和资料进行复核、并答复质疑人。 相关法律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即民事赔偿责任)。” 又依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肯定有用。一般招标人需要向上级监管部门(即招标文件备案部门)写报告,申请重新评估、重新招标,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部。取得上级意见后,下一步(根据上级批复或指示,重新评估、重新招标或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部)公开招标需要公示。1、政府采购项目流程的规范化是有保障的,所以质疑只能在公示期间提出。可能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和你沟通的时候疏忽了,不知道有什么问题。2、质疑供应商看不到你的投标文件,但他们对其他供应商有一定的了解。因此,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质疑。3、甲方或评标专家泄露评标信息的情况非常少见,如果被发现,处罚非常严重。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质疑后,应当组织专家对评审过程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回复质疑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即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或者拒绝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予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应当赔偿超过部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肯定有用,一般是招标人需要写报告给上级监管部门(即招标文件备案部门)申请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取得上级意见后,在进行下一步(根据上级批复或指示,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公开招标的都需要公示。 1、政府采购项目流程操作规范性是有保障的,所以质疑只能是在公示期间提出。可能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你沟通时疏忽,不知道有质疑。 2、质疑供应商不可能看到你的投标文件,但其对其他供应商的情况有一定了解。所以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质疑。 3、甲方或评标专家泄露评标信息的情况很少见,如被发现处罚很严重。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质疑后,应当组织专家对评审过程和资料进行复核、并答复质疑人。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即民事赔偿责任)。”又依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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