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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不立案依据是,遗失物品可以立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立案的。因为立案主要追究的是刑事责任,物品的遗失并不属于此种范畴。但是有一种情况除...
在我国遗失物品一般不可以立案,立案主要追究的是刑事责任,物品的遗失并不属于此种范畴,除非是拾得遗失物之后侵占,这时就有可能涉及侵占罪,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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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人的偷盗行为而导致不幸将该物品遗失,那么失窃多少物品可以立案?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1.失主报案后,是否立案,需要经过审查审批,只要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会很快审批立案。不予立案的,三日内给与答复。 2.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3.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立案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如果单纯遗失,不知道是否有人捡到或者不知道谁捡到,是不足以立案的。不过如果存在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情况,就涉嫌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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