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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一定代表就要转出;是否要转出,是看进项税额有没有抵扣,主要是涉及到一个时间差导致用途改变的。。比如说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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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r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r(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rr(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r(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r(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r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r(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r(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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