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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计生政策规定生育子女,不管是一孩还是二孩,女方享有158天产假,男方享有护理假20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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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结婚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奖励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云南省产假文件规定说明: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云南省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云南省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云南省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云南省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1、没有全国性的规定,每个省都有规定的天数。 2、云南省相关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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