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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处理夫妻债务的方式:原则上应由夫妻共同清偿共同债务。但如果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仍无法协议的...
夫妻间婚前债务离婚时,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一般情况下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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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当时房贷是由谁来偿还。如果房贷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除非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举债人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如果不具体上述情形,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鉴于房屋贷款是用于偿还你们共同生活,因此,你们应当共同偿还。
一、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续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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