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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产假能休多少天 凡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时,分别按下列情况享受产假: (一)胎顺产者,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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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的15日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产假从158日延长到180日,男性照顾假期为15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影响晋升。女性怀孕,生育哺乳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可以得到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1、女职工可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者,应额外享受15天产假;多胞胎者,每增加一个婴儿,可额外享受15天产假。 2、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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