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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属于父母赠予给你,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财产的所有权不好确定,只有明确约定专门赠予你才是你个人的财产。 2. 3.婚前协议不一定要到公...
如果你出的钱,你婚前不做财产公证的话,产权证上写你的名字,结婚了之后就是你们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如果你买好房子之后,赶紧做个财产公证,到时候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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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想离婚的话,建议先把房子登记到父母名下,再找出相关证据证明2万多块的财物是由你婚前出资购买,如银行取款单、购物发票等,接着是她未履行夫妻义务的事实的证据,如她在外租房的协议、她的亲戚、房东证言等,因为你结婚时间短,经济问题还不是很复杂,所以,只有收集好证据,才能保证你的利益不至于受到更大的损害。
那么是登记的父母名字还是登记的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登记的父母名字那房屋是父母的另一方出资按照债权处理。如果是一方的名字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免费来电说明详细情况我这边可以具体给你分析。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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