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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不能随意进行,如果是因为经济原因需要裁员,那得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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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①患职业病或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在规定的医疗期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暂停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经理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继续进行诉讼或者仲裁。
公司裁员不能随意进行,如果是因为经济原因需要裁员,那得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如果是违反相关的规定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 如果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有3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公司变相裁员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符合规定的裁员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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