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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上班途中,骑电瓶车摔倒或摔死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
这个要看交通事故责任书。如果责任在于对方,可以计算工伤。如果责任在于死方,不能计算工伤。还有下班途中,合理路线,是下班的路线才能算工伤,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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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路上骑电瓶车摔伤,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受伤的不算工伤;如果是由于发生了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而导致劳动者受伤的,则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构成工伤。
【1】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被掉下来的电缆线绊倒了,摔伤了视为工伤。【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3】单位如果不认定工伤,可以从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1年内,带着证据由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去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4】可以查查电缆所属单位是哪个,因为他们没有及时处理掉下的电缆,才引起交通事故,引起受伤者被电缆绊倒。要求电缆所属单位给予受到伤害者赔偿。
工人上下班途中骑电瓶车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工人上下班途中骑电瓶车摔伤,因为应当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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