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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
一、如果你们现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应适用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二、召开业主大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法定权利,无须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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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们现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应适用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二、召开业主大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法定权利,无须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只需备案。 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四、原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开发商选聘,具有前期临时性,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有权依法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代表业主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员前期物业合同终止。 五、除特殊服务外,物业收费标准和范围一般由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指定指导价,业主也应遵守。
一般需要通过当地社区,选举时还要主管部门派人监督(有些是城建局)业主委员会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资格”下面是申办流程,各地大同小异,供参考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担任。成立前,开发商负责社区的早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如果住宅区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业主加入之日起两年以上的,开发商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区住宅主管部门,并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一些社区是分期开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临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在半数业主的申请后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有与业主委员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因为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了主任可以是全职的,其他成员都是兼职的,并且有义务为大多数业主服务,所以它通常被认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艰苦工作。因此,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该是热情的公益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不同阶层的人员),例如:年龄、民族、性别、工作和退休)。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名成员组成,也可适当增减,但至少不少于5人。每个任期为3年,可连任。任期内,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应提交业主大会确认委员的更换、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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