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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
所需手续: (一)移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书面申请; (二)移入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属于商品房、房改购房以及经济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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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1,办理蓝印户口转红印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申报蓝印户口的商品房产权无变化,无抵押、贷款等情况;申报人员持蓝印户口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蓝印户口批准已满两年,即可申报转为天津市常住户口。2,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员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员居民身份证;(3)缴纳城市建设费缴款书;(4)房地产权证;(复印权利人员页、房屋状况页、设定他项权利摘要页、记事页及编号页,共5页)(5)蓝印户口簿;
统招本科、干部身份(报到证满一年做转正定级)、天津有工作单位(市六区、新四区、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均可),符合这些条件基本就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天津了。
那毕业两年内的人员如何转为天津正式户口? 一、受理条件: 外省市生源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毕业当年7月1日至后年7月1日)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二、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已迁入本市高职院校的提供集体户口页; 3、《毕业证》;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被本市事业单位聘用的需提供《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6、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地址已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落户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始档案复印件、结婚证等)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按照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报备制管理要求,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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