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以下规定可以看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年提出。 《工伤认定办法2011》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不据鉴定机构的不同,费用也不同。交通事故受伤者的残疾评估工作必须由法医学上进行,如果不能进行法医学上的医生,处理交通事故的事务员进行的伤情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合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当由有资质的残疾鉴定机构在治疗结束后对残疾等级进行评估。二、伤残鉴定机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委托。3、鉴定应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天。超过鉴定期限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四、鉴定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和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后两日内将检验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分配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应当进行重新检查和鉴定。6、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7、申请重新检查.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一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2、没有保险的和有保险的伤残待遇是一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一般在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不服或者申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需要60天。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4,02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